本市2011年非上海生源高校畢業生(簡稱:“外地戶籍學生”)申辦本市戶籍的政策已經在上海市高校畢業生就業信息網(www.firstjob.com.cn) 上發布,根據政策規定,政府接受學生遞交申請上海戶籍材料的日期為:文件發布之日起至2011年5月31日止(不含雙休日及法定節假日)。
相比去年申辦本市戶籍的政策,今年的政策未發生重大變化,但是申請材料方面有了更高要求。為了幫助客戶切實做好今年的戶籍申辦工作,現就相關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 春季畢業研究生申請審核結果最早可于2011年4月中下旬在上海高校畢業生就業信息網上公布,因此,請抓緊做好與春季畢業生簽訂《就業協議》工作,以便學生盡早遞交申請材料(注:本市教委未公布收取第一批審批材料的截止日期,遞交申報材料敬請趕早,秋季畢業生則盡量在4月份開始提交)。
- 今年申請材料中對于最高學歷期間獲得或申請專利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提交專利受理證明的,除須提交專利申請受理證明(驗原件)外,還必須在年底前補充提交正式的專利授權證明(驗原件)和經校級就業主管部門在本校網站上公示無異議的書面證明材料原件,否則該項專利不予加分。
- 本市教委受理 “2011年引進非上海生源高校畢業生重點用人單位”(簡稱“重點用人單位”)的申報審批工作已經開始,具體申報方法和要求可登陸http://www.firstjob.com.cn/common/newsDetail.jsp?newsId=1299659431046查詢。請符合條件的單位自行完成申報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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